BARBAR EXPERIENCE

DAILY INTELLIGENCE · 行业观察

深圳酒吧“空姐制服”表演引争议:海航发律师函,律师称违法点在不正当竞争

NightBar 整理与分析简报日期 原文发布日期 2026-08-18

来源:消费质量报、今日头条(综合整理) · 选材与编辑方法

内容摘要

深圳一家酒吧以「空姐主题夜」为名,让表演者身着与海南航空「海天祥云」制服高度相似的服装登台热舞并公开引流,海航称对方未经授权用于商业引流,已发起侵权投诉并寄出律师函。公职律师分析,穿着相似制服表演不构成外观专利侵权,真正的违法点在于攀附品牌商誉的商业混淆行为,涉嫌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

深度解读

主题夜引流与航司维权

高仿制服登台并公开传播
事件发生在深圳福田。8月11日,一家名为i-D SHENZHEN 3.0的酒吧推出「空姐主题夜」,表演人员身着与海南航空「海天祥云」制服高度近似的服装登场。灰黄底色、祥云纹样、旗袍式剪裁等元素组合在一起,普通人一眼就会联想到海航空乘制服。酒吧并非私下举办活动,而是把表演视频发布到社交平台公开引流,视频快速扩散并冲上热搜,不少网友起初误以为是海航的官方线下活动。

海航发起侵权投诉并寄出律师函
海南航空随后发布声明,称对方未经授权将该制服用于商业引流,已发起侵权投诉并寄出律师函。酒吧方面则回应称这只是普通主题派对,服装为网上随意购买,仅举办一次活动,并无恶意。围绕「穿仿制制服表演是否构成侵权」,事件进入法律层面的讨论。

法律边界的拆解

外观专利为何难以直接适用
公职律师罗坚分析,酒吧热舞穿相似制服并不侵犯海航的外观专利权:穿衣服表演属于商用使用行为,不在外观专利的侵权行为范围内;即便服装本身是仿冒品,追责对象也是生产、售卖仿品的商家,而不是仅仅穿着使用的酒吧。

商业混淆才是真正的风险点
律师进一步指出,此事真正的违法点在于不正当竞争。酒吧行为本质上是让公众误以为其与海航存在官方授权、商业合作或品牌联名等关联关系,属于典型的商业混淆行为,已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对酒吧行业而言,这类把职业符号「擦边」化的引流方式,正在把营销创意推到品牌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边界上,娱乐场所经营者在策划主题营销时需要对职业制服、机构标识等符号的商用边界保持清醒。

来源链接

[链接1] [链接2] [链接3]

基于所列日期的公开资讯整理。个别案例不代表行业总体,具体情况请核对来源及后续进展。